在无实际实施能耐的投资情景下 ,朱某某伙同胡某某 、元有洋资诱骗董某某,外万元伪造“将召募300亿元的巨额外洋融资资金作为投资名目”,纵容招揽艰深公共投资成为会员或者“相助商” ,金酬近百并伪造多种名目 ,谢人许诺5万至200万元分成酬谢 ,涉嫌诉合计诱骗上海市 、投资浙江省、元有洋资诱骗江苏省等多地1100余名投资人钱款近百万元 。外万元之后,金酬近百他们运用津巴布韦币充任所谓外洋资金作为“酬谢” 。谢人
原告人经由收集平台置办的投资津巴布韦币